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研究财政政策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提出全区直接融资政策建议,按分工审核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组织拟订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与制度建设。研究制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统筹全区信用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运用。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协调有关重大政策。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承担区管权限的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利用国外贷款项目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组织招商引资项目开发并发布。承办与国外、港澳台地区经济交流合作相关工作。承担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