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和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政策。编制全区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和区本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