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区信访局是区政府的职能部门,承担着全区信访维稳工作,是连接区委、区政府同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区委、区政府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接受 监督、改进工作的一个重要渠道,保证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障全区各项事业的顺利开展。现有干部职工15人,党组成员3人,副科级干部1人。
一、主要职能
贯彻党的群众路线,集中反映社情民意,全力维护群众利益,积极化解各类矛盾,指导全区群众工作,协调处理群众的信访问题。
二、主要职责
1.拟定全区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区委、区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区级领导接待上访群众做好组织服务工作。
3.代表区委、区政府受理人民群众给区委、区政府及其主要领导人的来信,接待群众来 访,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区委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交办信访 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审结案件。
4.综合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5.协调有关部门处理跨单位、跨部门的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赴京到省去市来区上访和突发上访事件;对重要案件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协调全区各级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6.研究、分析信访动态,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理论探讨;指导全区信访业务,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
7.掌握全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措施;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指导全区信访部门办公规范化建设。
8.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