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来信事项的登记、录入、转送、交办、督办、结案审查和信访信息系统投诉、来信件的处理,排查交办和督办重要来访事项;
2.负责承办涉及本区的群众和境外人士给中央、省、市有关领导、部门,区委正副书记、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以及区委、区政府两办的群众来信,办理领导批办的来信事项;
3.负责反映群众来信中的重要情况,统计数据,分析和通报来信情况,上报《重要信访呈阅》、《来信分析综合报告》;
4.负责信访信息化系统工程建设,以及全区国家信访内网的管理和使用;
5.负责各种报表统计汇总上报;
6.对全区办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