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公告(2020年第11号)》,涉及我局管辖的娄底市娄星区湘怡山泉桶装水店经营的怡桶天下包装饮用水抽检不合格。现将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 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8月21日,娄底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在娄底市娄星区湘怡山泉桶装水店抽检怡桶天下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2020-08-18),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该店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娄底市娄星区湘怡山泉桶装水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包装饮用水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所指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鉴于娄底市娄星区湘怡山泉桶装水店具有减轻处罚的情形,娄底市娄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娄星市监处字〔2020〕158号),对娄底市娄星区湘怡山泉桶装水店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11元;2.罚款12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店内整改情况
经调查分析认为娄底市娄星区湘怡山泉桶装水店经营的包装饮用水不合格原因系生产环节造成,娄底市娄星区湘怡山泉桶装水店在事发后立即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落实进货查验义务。经复核,娄底市娄星区湘怡山泉桶装水店在门店张贴了召回公告,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
娄底市娄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