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XDR—2016—01019
娄星政办函〔2016〕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娄星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
《娄星区护渔打非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9日
娄星区护渔打非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改善和修复境内水府庙库区涟水、孙水流域的渔业生态环境,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增殖护渔、打击非法捕捞的浓厚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湖南省渔业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任务
(一)查处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取缔迷魂阵、地笼网、拦河网等非法捕捞网具;
(二)查处违法制造、销售电捕鱼器、非法网具等行为;
(三)查处无证捕捞,取缔渔业生产“三无”船舶;
(四)取缔境内孙水、涟水流域内所有非法网箱养殖;
(五)做好涉嫌刑事渔业案件的移送处理工作。
二、整治范围
(一)重点区域为境内水府庙库区范围内涟水、孙水流域及非法捕捞现象严重,群众举报反映强烈的水域。
(二)境内制造和销售电打鱼机等非法捕捞工具的厂商与门店。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8—9月):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召开护渔打非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议,组织开展渔业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
(二)摸底排查(9月):对境内涟水、孙水流域内非法捕捞及非法捕捞工具产销网点进行摸底排查。
(三)调查汇报(10月):由区畜牧兽医水产局将摸底排查情况汇总,形成书面材料,向区政府汇报。
(四)集中整治(10月—11月):由区政府组织渔政、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开展突击检查与集中整治。
(五)总结表彰(12月):资料汇总,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表彰奖励先进单位与个人。
四、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成立娄星区护渔打非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铁贞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提名人选
副组长:吴新德 区政府办副主任
王碧涛 区畜牧兽医水产局局长
肖 罡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陈泉阳 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成 员:喻秋强、童小军、刘忠平、聂晓春、王 毅 聂 杰、曾 丰、龙春芬、曾建成、彭江福 刘裕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彭江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区畜牧兽医水产局。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为:
区畜牧兽医水产局: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渔业违法案件的查处等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查处打击阻碍渔政执法活动的违法行为。
区工商分局:负责查处制造和销售电打鱼机等非法捕捞工具的厂商与门店。
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非法捕捞及非法捕捞工具产销网点的调查摸底与宣传发动工作,配合做好执法检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从加强现代渔业发展、保护生态安全、促进渔业生产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护渔业生产环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周密部署,扎实推进。
(二)加强配合,联合执法。渔政、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整合执法力度,采取驻守检查、突击检查、拉网排查等措施,切实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主动争取推进渔政处罚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提高执法能力和效果。
(三)完善机制,强化监督。要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界提供详实、可靠的非法捕捞、作业信息,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整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