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XDR—2018—00002
娄星政发〔2018〕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娄星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局办、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促进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效能,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6〕2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有关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7〕1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7〕24号)、《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娄政发〔2017〕32号)等文件精神,区人民政府决定取消10项行政审批事项,新增2项行政审批事项,调整2项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及时更新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做好权力清单的动态调整。对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停止审批,不得以任何名义变相审批;对新增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要抓紧做好承接和落实工作。同时,要注重完善配套制度机制,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之前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10项)
2.新增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项)
3.调整名称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项)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
2018年2月8日
附件1
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共10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部门 |
实施依据 |
备注 |
1 |
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审批 |
区地震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五条、第七十六条 2.《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许可和年检年审项目清理审核结果的决定》(娄底市人民政府令第36号) |
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 |
2 |
建筑工程使用袋装水泥许可 |
区经信局 |
《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第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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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章刻制审批 |
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 |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批准一九五一年八月十五日公安部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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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 |
区财政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八条 2.《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许可和年检年审项目清理审核结果的决定》(娄底市人民政府令第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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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核准 |
娄底市住建局娄星分局 |
1.《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4号)第三十二条 2.《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5号)第四条 3.《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许可和年检年审项目清理审核结果的决定》(娄底市人民政府令第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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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许可证核发 |
区卫计局 |
1.《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三十七条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6号)第二十一条 3.《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许可和年检年审项目清理审核结果的决定》(娄底市人民政府令第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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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 |
区安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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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部门 |
实施依据 |
备注 |
8 |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 |
娄底市工商局娄星分局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37项 2.《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6号)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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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 |
娄底市工商局娄星分局 |
1.《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4号)第四条、第五条 2.《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许可和年检年审项目清理审核结果的决定》(娄底市人民政府令第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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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权限内文物保护单位修缮或实施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
区文物管理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2.《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湖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第十四条 3.《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许可和年检年审项目清理审核结果的决定》(娄底市人民政府令第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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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新增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共2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部门 |
实施依据 |
备注 |
1 |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
娄底市住建局娄星分局 |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第十五条第二款 2.《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建城〔2014〕167号)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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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核发 |
娄底市食药 监局娄星分局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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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调整名称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共2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部门 |
调整后项目名称 |
备注 |
1 |
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
区林业局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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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制售分离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核发 |
娄底市食药 监局娄星分局 |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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